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尽快调整和优化学校学生工作人员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学生工作队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06年招聘辅导员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从事过学生干部或学生管理工作;
3、一般为非江西高校本科毕业生(本校本科毕业生除外);
4、本科毕业生英语过4级、硕士毕业生英语过6级;
5、年龄: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3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待遇和要求
1、硕士研究生:
(1)实行三年人事代理,3年期满后考核均为良好以上的可正式调入;
(2)在校工作期间必须从事学生工作8年以上;
2、本科生:
(1)按社会聘任制聘任,聘期为4年,工资1500元/月包干(见习期6个月按1200元/月包干);
(2)凡三年期满每年考核为良好以上者,可转为人事代理;
3、其它要求:
(1)国际合作教育学院辅导员应是英语专业毕业;
(2)与我校招生专业相近和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考试方式
1、时间:2006年1月7日
2、地点:瑶湖校区行政楼300会议室
3、笔试内容:起草工作文件
笔试时间:8:30—9:30
4、面试:9:30开始